梅州市
驻龙上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到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5 09:49: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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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8日,驻龙上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某钢结构公司负责人来电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019年12月13日,某钢结构公司与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约定某建设公司将其承包的钢结构工程发包给某钢结构公司施工,总承包价为550万元;合同签订后,某钢结构公司按照某建设公司的指令进场施工。2020年5月27日,经某钢结构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的现场项目负责人邓某书面确认工程量及工程款后,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至今仍拖欠某钢结构公司工程款183万元尚未支付,某钢结构公司多次向某建设公司追讨未果。倾听当事人的疑问:如何催讨工程款?

  二、为当事人分析:建设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钢结构公司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进行催收,如对方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则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建设公司的相应财产。

  三、律师告知:可与建设公司进一步协商沟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