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驻周溪村法律顾问张志群律师到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村村民谢先生说:“我儿子在上班过程中骑着摩托车被他人的小车给撞了,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儿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因我儿子是上下班过程中受伤的,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以上规定,上下班过程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视为工伤,像你儿子这种情况,在上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工伤条件。但你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要求对方按事故责任赔付你这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