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澄滩村法律顾问吴珈律师到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5 17:38: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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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今年极其干旱,防火是重点大事。2021年3月24日,驻村法律顾问吴珈律师跟随澄滩村的干部到森林防火点发放宣传单以及普及防火有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主要是提醒和警示广大群众不要带火种进山、不要在山上吸烟、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等。期间,吴律师也在活动现场耐心地为群众分析讲解《森林防火条例》。其中,《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