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在值班期间,长沙村村民李女士前来咨询驻村法律顾问吴珈律师关于遗产继承问题。李女士称,其家公在世时有房子被拆迁得到了一笔拆迁款。近期,她家公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她老公为残疾人,她老公还有一个弟弟,她家婆已先于其家公去世,请问这个拆迁款怎么继承?
律师解答:按照法定继承,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丈夫与其弟弟共同继承。其丈夫有可能会多分。根据《继承法》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