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江子上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村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6 09:25: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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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5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江子上村委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对象:村委干部和村民。服务内容:村委干部咨询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和任期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在一个村的范围内,村民朝夕相处,生产和生活相关,对本村的情况最了解。谁有经济头脑,谁老实厚道,谁为老百姓办事,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秤。村民知道谁能胜任主任,谁合适当委员;村民更知道村民委员会应由哪些人组成,才能代表自己的意愿和利益,才能保持农村稳定,带领大家致富奔小康。因此,有条件实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就是指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不需要经过任何其他环节。这就意味着:第一,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都必须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不得先选举村民委员会委员,然后再由委员自己推选主任和副主任。第二,不得采用户代表选举,更不得采用推选村民代表,然后由村民代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做法。

  2021年2月18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江子上村委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对象为村民。服务目的性较强,专门针对防火开展专题。一、讲述失火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燃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扫墓过失导致森林火灾、在林区野外吸烟导致森立火灾、放火燃烧田间杂草导致森林火灾等常见过失行为均成为失火罪的主要行为构成。 二、对村委山林面积、护林员的配置、相关人员对山林的常规巡查做了交流和记录。

  2021年2月24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江子上村委提供法律服务。服务以法治讲座的形式开展。主题为:依法选举。会后,驻村律师走访了部分居民户,就选举事项进行了调研。

  2021年3月10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江子上村委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对象为村民。涉及内容主要针对村规民约专题,对民法典新规则进行了解释。有如下内容:一、对已经制定实施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由于《民法典》的修改和实施,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的滞后条款进行删减。 二、已经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规则存在冲突的,以《民法典》为准。 三、再次对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的变迁做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20010428]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