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驻村法律顾问彭兰律师到罗乐村为该村村民解答物业合同相关法律问题。该村民咨询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单个业主无权以物业服务不满意为由,拒交物业费。 业主认为小区卫生打扫不彻底、绿化带杂草清理不及时、雨雪天未及时清理路面、路灯或楼梯灯损坏未及时维修……等等存在服务问题,可以向业主委会反映情况,让其与小区物业协商,要求物业限期整改,但不能因此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不交物业费。如果业主有有力证据能证明小区物业服务有重大瑕疵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可以不予支付或者减少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