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在值班期间,明山村村民刘某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黄尚骏律师咨询如下法律问题:刘某与他人合伙开了一家甜品店,经双方协商,由双方进行出资,以对方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由地方实际进行运营及管理。甜品店开张后,一开始运营正常,经营一段时间后,对方提出店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在自己名下,店铺属于其个人所有,不再认可刘某的合伙人身份。特来咨询律师此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答复:黄律师在了解到双方签订有合伙协议,且刘某已完成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告知刘某,其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伙协议,并要求分红;或者退出合伙,而对方则应当将投资款项及相应分红退还给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