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凌东社区法律顾问肖灵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5 10:08: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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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8日,小区居民黄某业向驻社区法律顾问肖灵律师咨询说:“我几年前买了李某的房子,我们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房屋是李某向张某购买的,二人之间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我想办理过户手续,张某不配合,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把李某和张某都作为被告,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