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驻村法律顾问彭兰律师到龙坑村为该村村民解答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问题。村民咨询商家向其推销一款空调,并且同意试用一个月,试用后村民认为制冷效果并不好,不同意购买。双方沟通后,商家同意取回商品,但要求村民支付使用费,村民咨询是否应当支付使用费呢?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639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试用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对试用期限、是否支付使用费等作了明确约定,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无约定则无需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