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圩镇社区法律顾问刘琴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25 09:54: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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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圩镇社区居民叶女士前来咨询,说她老公要跟她离婚,43岁高龄艰难产子,且小孩早产,现在小孩才2岁多,遵医嘱至今尚在母乳加辅食喂养的调理当中,且一直跟随她生活。家庭条件对方比较好,她已起诉请求小孩抚养权,问是否可能胜诉?

  律师解答: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尤为重视,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虽然你老公家比你家条件好,但只要你家有能力有条件抚养小孩且更有利于小孩成长以及结合你高龄可能没法再生育等情况,法官应该会判给你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