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玉西村法律顾问丘坚律师到村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25 11:06: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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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季度到村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

  该村村民丘女士咨询:儿子对家庭不管不顾,作为孙女对爷爷奶奶是否有赡养义务?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爷爷奶奶的儿子对家庭不负责,作为孙女有赡养能力的话,应尽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法治宣传:反家庭暴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