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到村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
该村村民赖先生咨询:我经过邻居的住宅附近时,被其饲养的狗突然窜出咬伤。事发后,我被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2000元。我出院后要求邻居赔偿其各项损失,邻居却以狗一直被锁链拴住,且附近墙上写有“小心有狗”的警示字样为由,拒绝对我的赔偿,请问邻居拒绝赔偿有理吗?
律师解答:虽然你的邻居为防止烈性犬伤人而将其拴住,并在他家附近墙上写有“小心有狗”的提示,但是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规定了较为详细、严格的侵权责任。一旦侵害发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有证据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减轻、免除相应责任。
你的邻居作为动物饲养人,虽然采取了部分防范措施,但却无法减轻其侵权责任。你正常的路过邻居家门口,既没有进入邻居家住宅,也没有对其饲养的烈性犬进行挑逗等行为,却被烈性犬咬伤,你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对此你的邻居应当承担烈性犬造成你的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治宣传:反家庭暴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