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驻东升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该村村民刘某前来咨询。
1、 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刘某在市区有套房产,2020年年初,该房产被其姐偷卖,买卖合同不是其本人签名也未委托其他人出卖房产,现房产已经交付给买受人使用,但房产没有过户,还登记在其名下。问: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能否通过诉讼途径要回?
2、为当事人分析:根据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本案买卖合同并不是刘某签订,其亦未委托他人代理卖房行为,故此,其姐与他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另外,涉案房产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物权原则,涉案房产仍属于刘某的合法财产。故此,刘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原物。
3、告知刘某:尽快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原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