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嶂下村法律顾问黄尚骏律师为村民解答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关法律咨询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2 10:42: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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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5日,在值班期间,嶂下村村民卢某某前来咨询如下法律问题:卢某某个人名下有几辆小汽车,今年7月初卢某某与陈某约定以6万元价格转让其中一辆汽车,并于当日交付,还书面约定:发生交通事故与卢某某无关,双方不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七月底,陈某驾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刘某因是同村人认识卢某某且知道该车所有权属卢某某,便三番两次找卢某某进行索赔,卢某某对此事故责任划分向律师进行咨询。

  律师答复:侵权责任法规定当事人以买卖方式转让并交付车辆但没办理所有权转移,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受让人即本案中陈某赔偿,卢某某在本案中不承担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