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加装电梯,不仅解决了老年住户的出行困难,也在一定程序上缓解了老百姓的住房压力。目前老楼“加梯”已取消了“一票否决”,依照我国《民法典》第278条之规定,申请加装电梯需要由本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但在此过程中,各楼层业主可能会有意见分歧,比如低层用户在加装电梯后可能产生的通风、采光、噪音等情况,梅州市梅江区路心社区的某小区就因加装电梯的问题产生了纠纷。
为此,2021年8月20日上午,驻路心社区法律顾问黄砚乔律师受社区邀请,在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主持下,召集支持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与城管部门、江南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了面对面的协调会议。会上,黄砚乔律师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情、理、法三个层面,悉心解答业主们的疑惑和纷争,提出建议,并告知相关司法救济途径和程序,避免采取过激方式对抗,发挥了驻社区律师专业、便利、“零距离”服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