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白宫社区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3 17:08: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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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8日,驻社区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白宫居委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服务对象为居委干部和村民。涉法律专业问题:户口在居委会的居民依法应当享有与该居委会其他居民同等的民事权利吗?

  律师解答: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户口在居委会的居民依法应当享有与该居委会其他居民同等的民事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且男女平等,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2021年8月25日,驻社区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白宫居委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服务对象为居民。涉法律专业问题: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买房?买卖农村房屋的合同效力如何?

  律师解答: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并非一律无效,而应当视具体案情而定。法律、政策只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对农村房屋在农村居民之间流转并不禁止。买受人是城市居民,违反了国家关于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的政策性规定,其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李律师对一宅一户制度做了详细解释。

  2021年9月6日,驻社区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白宫居委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涉法律专业问题:男女诉讼离婚后,婚生子法院判决归女方直接携带抚养。但男方一直不肯将小孩交给女方,现在小孩已经10岁,男方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男方的诉讼能否得到支持?

  律师解答:这一问题是《民法典》实施后的新问题,根据《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新问题,但律师认为,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在离婚判决中对抚养权进行了实质处理的,以判决为准。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旦确定了抚养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以下几种:一是双方自行协商变更,法律通常不干涉;二是抚养孩子一方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行为、严重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另一方可主张变更抚养权;三是由于其他原因,孩子随原抚养人生活确实对孩子成长不利,另一方可主张变更抚养权。

  2021年9月14日,驻社区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白宫居委开展《防“电诈”,反“电诈”。》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