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阁公岭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村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3 17:08: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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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9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阁公岭村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服务对象为村委干部和村民。涉法律专业问题有:

  1、建房者对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建造的房屋只可享受使用权吗?

  律师解答:可以。对于自建房,法律可对其使用、占有状况予以确认。

  2、村民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外所建房屋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解答:私自建造在宅基地范围外的违建房,法律不予保护。 建议村委在涉及类似于对违建房的权属进行证明的相关材料中,应谨慎处理。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公章。

  2021年8月26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阁公岭村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服务对象为居民。法律咨询问题有:男、女之间诉讼离婚,离婚时没有就探望权做具体约定,问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1年9月10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阁公岭村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法律咨询问题有:有一外地村民,90年代从本村委租了一块集体土地,现村委对历史不清晰的土地等进行清理,问对该事件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如双方都未能提供当时的合同。又确实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则村委可以依法收回土地,如对方不配合,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