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将军阁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村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3 17:20:39  浏览次数:-
【字号:

  2021年7月7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将军阁村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服务对象为村民。涉及内容有: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上建造的私有房屋也可依法流转吗?

  律师解答: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上建造的私有房屋,所有权人在取得当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允许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有权转让该土地上的房产。如果未从划拨转为出让,则不得流转。如流转,则属于无效的合同。

  2、村民小组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吗?

  答:村民小组拥有自己的土地,经济上可以独立,义务也可自行承受,属于行政村,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应以小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

  2021年8月24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将军阁村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服务对象为居民。法律咨询问题有:遗嘱和遗赠的区别之处?详细跟村干部讲述。

  律师解答:(1)主体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即均属于公民;而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即不限于公民。(2)主体所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同时应当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清偿责任。(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取得遗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而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2021年9月9日,驻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将军阁村进行日常坐班服务。一村民前来咨询说:“我是本村村民,因另一村民将泥土等倾倒在我的土地上,导致我无法正常使用田地。后我在相关法律人士的帮助下依法提起了诉讼,但法院判决我败诉,问该如何维权?”

  处理过程:李律师详细询问了纠纷经过,了解到村民之间的纠纷已经经过当地村、镇机关多次调解无果,后引导村民通过诉讼依法处理。告知该村民,公民的财产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法院判决以造成不利影响和实际损失驳回原告诉讼显然是不合理的。律师建议邻里之间应该和谐相处,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