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在坐班服务期间,就该村民提出的关于孩子损坏别人的物品应如何赔偿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我们时常看到有“熊孩子”毁坏他人物品被索赔的新闻,但这类新闻大多因为熊孩子毁坏的物品价值高昂,不好好管教“熊孩子”的“熊家长”心有不平,不愿赔付的时候才会闹上新闻甚至诉至法庭,这样的“熊孩子”数不胜数,但是生活中往往有的被毁坏物品可能价值并不高昂,可对拥有者来说却可能有重大意义,可能是亡故的亲友遗物,也有可能所看重之人赠与,被毁坏了心痛无比却不能获得多少赔偿,“熊孩子与熊家长”也不能得教训长记性。因此,司法解释就对此进行了规定,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则提升了其立法层级,明确了特定物损害的精神赔偿责任。所以,应当管住自己,更应当管住孩子,不要随便损坏甚至翻动别人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