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寨中村法律顾问连志刚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3 09:38: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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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2日,在坐班服务期间,驻寨中村法律顾问连志刚律师接受该村村民关于《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方面的法律咨询。

  《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第五章交通事故责任共10条,主要对各种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首先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与管理人只承担过错责任;盗、抢机动车的,由盗、抢人与车辆驾驶人(盗、抢人与驾驶人不是同一人的)承担连带责任。大家非常关注的非营运车辆与无偿搭车人损害的问题,即俗称“搭便车”问题,明确了“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保护受害者权益和鼓励助人为乐二者之间的平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顺序: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自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