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中山社区居民张某萍小姐咨询说:“我2018年付了首付,与皇家名典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据说那个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有点问题,还没有批下来,但奥园公司加入皇家名典公司共同开发该楼盘后,我们认为比较有保障了,并且购房合同是在奥园公司的售楼处签订的。后来,我听说我们买的房无法办房产证,就与皇家名典地产公司协商解除了合同,但他们一直没有退还首付款,我该怎么办?可以占有房屋或者向奥园公司要求退款吗?”
律师解答:合同是你们与皇家名典地产公司签订的,不管奥园公司是不是皇家名典地产公司的股东,不管合同是在什么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你们与皇家名典地产公司,你们是没有权利向奥园公司要求退款的。并且合同双方已经协商解除了购房合同,你们也无权占领房屋。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解除的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你们要做的就是要求皇家名典地产公司返还首付款,如果无法协商这个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们认为还应该要求对方赔偿占有首付款的相关损失,在起诉时可以一并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