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新田村法律顾问李守穗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6 11:17: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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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田村村民李先生来电咨询说:“我不想把房屋继续出租给承租人了,我能够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律师答复: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符合了法定情况,就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