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驻村法律顾问张志群律师到周溪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村民刘先生咨询说:“我的亲戚,在上班过程中骑着摩托车被他人的大货车给撞了,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亲戚无证驾驶、未带头盔且超载,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因我亲戚是上下班过程中受伤的,公司可不可以认定工伤?我们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律师解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以上规定,上下班过程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视为工伤,像你亲戚这种情况,在上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工伤条件。但你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要求对方按事故责任赔付你这方的损失。可以与公司协商,可公司能否愿意进行适当补偿。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过时,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