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江南社区法律顾问张小华律师到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15:43: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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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8日,在坐班期间,驻江南社区法律顾问张小华律师与社区干部李书记等进行沟通交流,并解答了他们社区工作中较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和合同纠纷等,张律师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解答:1、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2、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3、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