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密村村民曾女士前来咨询称,其母亲好几个月前因为练法轮功被行政拘留,上个星期又因为派发了几份带法轮功字体挂历被群众举报而再次被派出所刑事拘留,问其母是否构罪?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七)曾因从事邪教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从事邪教活动的“规定,曾女士母亲的行为是构罪的,且还要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