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驻新塘村法律顾问李佳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有位旅客打电话咨询,具体情况为:其在魔力网咖上网,在上楼梯的过程中不慎滑倒,导致手部受伤,想要让网咖老板赔偿。
李律师在了解了当时受伤的过程和伤情后,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网咖未在显眼处张贴温馨提示或有积水等未及时处理,可以视为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在与旅客沟通后,李律师又与网咖方进行沟通,最后双方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