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龙东社区法律顾问孙文政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13 17:07: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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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龙东社区值班期间,针对即将到来的春季防火教育问题,驻龙东社区法律顾问孙文政律师到社区为社区居民宣传解答了梅州市范围内的防火规范条例的规定,并逐一解答了社区居民咨询的法律问题:

  《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于2016年12月19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2017年2月20日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包含如下方面:

  《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指定背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与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工业园区等的管理机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工业园区等的管理机构应当对所辖责任区域内的村庄、学校、景区、仓库、工矿企业、墓地等进行造册登记,并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责任书,明确防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