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扎上村法律顾问孙文政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0 17:24: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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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向驻村律师咨询称,其入职某航班的公司,人事关系是属第三方公司,被劳务派遣到机场工作,因经常加班但无加班的工资发放,应如何维权?

  驻村律师解答:首先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工作时间判断是否存在加班情形,另外应根据加班的具体时间判定是需要由公司去调休或者发放加班费用。

  法条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