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村法律顾问孙文政律师为五里亭村民解答婚姻家庭纠纷的相关事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0 17:26: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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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5日,在五里亭村委值班期间,村民黎某庭前来咨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事项。其向驻村法律顾问反映如下情况:其与丈夫结婚很多年了,丈夫现今经常对其家暴,应如何解决家暴及离婚问题?

  孙律师在耐心地对其作了心理辅导工作后,提出了如下建议:首先,如果确实存在家暴的行为,你应该学会保护自己,既可以向村委及派出所寻求帮助,也可以向当地的妇联咨询以得到帮助解决。其次,对于婚姻的问题,首先自己是否确定双方感情已不和,也希望她能通过和谐的方式来解决目前自己存在的困惑,并且向其释明了法定的离婚事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家和万事兴,双方都需要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家庭日常存在的矛盾,而法律则是您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