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小溪唇社区法律顾问肖灵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0 11:22:05  浏览次数:-
【字号:

  2021年12月13日, 社区居委李主任咨询:新都花园小区的一栋楼因加装电梯,占用了小区的五个停车位,而小区的停车位是所有业主都可以使用的,由于电梯的占用,使小区的停车位少了五个,并且致使五个车位的停车费无法收取,影响了整个小区业主的利益,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栋楼的居民支付这笔费用吗?

  律师解答:相关的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根据民法的公平性原则,应该谁受益谁来分摊相关费用,但要注意这栋楼的居民也是应该享有这笔收入的成员,故就算要分摊费用,也应去除这栋小区的应有份额。 新都花园不是大型小区,该事件涉及到的业主比例不小,并且以后其他门栋安装电梯时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如果能得到多数业主的同意,落实相关方案才具有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