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张志群律师按照法律顾问日志安排到周溪村接受村民的法律咨询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为广大村民解决了很多法律难题。
村民李某咨询:我的老公于2017年去世,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2016年我的儿子再婚,现在他们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女方是否有份?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2017年你老公去世,则继承已经发生,你儿子已经继承了相应的份额,此时,他们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离婚,则其有对应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