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太平村法律顾问曾浩然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1 10:10: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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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曾先生咨询: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假如夫妻一方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在世一方、子女和父母,此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在继承之后死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从其父母那里继承相应份额,此时,夫妻中在世一方对遗产的所有权就不完整。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房产继承登记,就需要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当然也可以将有权继承人同时登记为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