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欠款纠纷法律咨询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2 15:39: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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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日,在值班期间,明山村村民廖某某前来咨询如下法律问题:廖某某承包了某施工分项目,李某是其施工队劳务人员。廖某某于今年10月收到起诉状,内容为李某诉称劳务费用仍有13万元未予结清,廖某某向律师陈述,今年5月与李某进行核对时,廖某某已解释清楚并明示所有费用已结清,如今却收到起诉状欠款金额为13万元。

  律师答复:廖某某询问律师开庭如何陈述及提交证据,律师通过查看起诉状及原告所提交证据发现结算清单上总费用与起诉状上不一致,且明细清单某些项目未签字,律师跟廖某某解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由李某承担费用未结清的证据,建议廖某某可当庭否认,并对该结算清单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便可。买方将郭某某诉至法院,诉称郭某某违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