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24 16:25: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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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4日,在值班期间,鲤溪村村民高某某前来咨询以下法律问题:高某某前年在县城购入一期房,但今年入住后发现楼前被遮挡,光线十分昏暗与预期效果截然不同,高某某曾向开发商反应并要求换房但都被拒绝,开发商称其在购房沙盘上有标示该处楼盘需注意的采光问题,且当面向高某某提到过。高某某陈述其是以与其他楼同等价格购买房屋却极其失望,便向律师询问是否仍有机会维权?

  律师向高某某提供另两种方式:索要贬值或增加采光费用的赔偿以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开发商虽已标示但并不代表购房者能看到或已经看到,销售人员的口头提示也未留证据,即开发商要证明其已明确提示采光问题才能免除责任,否则高某某有权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