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西郊村法律顾问连志刚律师接受村民法律咨询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25 17:23: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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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期间,广东法敏律师事务所连志刚律师在西郊村坐班服务期间,就夫妻之间的《保证书》在离婚诉讼中的效力为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解答。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关于因一方完全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相关规定,造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其丈夫的过错,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保证书》具有约束力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