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黄泥墩社区法律顾问刘玉莹律师到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25 09:42:39  浏览次数:-
【字号:

  律师到居委提供坐班服务,与居委干部交流基层工作经验以及居民的生活近况。在坐班期间,居民李先生咨询:“有一个人,叫小杨,他向我借了24000元,约定还款的日期到了,小杨还不出钱,就跟我约定,由小杨的父亲李叔每月向我偿还债务1000元,期限为2年。杨叔履行6个月后以他自己不对我负有债务为理由拒绝继续向我履行债务。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要怎么拿回剩下的18000元?”

  律师回答:杨叔确实对小杨的债务不负有承担的义务,此时,你只能请求小杨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请求杨叔承担违约责任。剩下的18000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