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三角村法律顾问李佳玮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28 16:16: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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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11日,驻三角村法律顾问李佳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村民李先生前来咨询代位权纠纷,具体情况为:李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确认公司拖欠的工资,但公司拒不履行,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目前无财产可以执行,但李先生在公司上班时是负责建筑工程业务的,所以知道公司目前有几个工程已经到了结算的时候,但公司不配合开具发票给对方,故工程款无法收回,李先生咨询有什么维权方式?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李佳玮律师在查看了李先生提供的资料之后,建议可以向公司的债务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续李先生亦通过电话和微信向李佳玮律师咨询网上立案事宜,李佳玮律师指导其通过微信小程序成功完成网上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