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村民冯生前来咨询称,几年前,其堂弟带几个朋友前来向其借款,考虑到堂弟的朋友,堂弟愿意为借方的借款作担保人,借方又愿意支付部分利息,冯生便答应借款。然而,借款后,几位借款人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而后冯生找到堂弟,堂弟就说他朋友的借款全部转由他一人承担,他愿意承担还款责任,并亲笔书写借条一张交由冯生手执。现冯生多次催收,其堂弟均以借款不是他本人所借为由拒绝还款,问本案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根据冯生所述,本案其堂弟书写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借款最初不是出借给其堂弟,而是借给其他人,但当时其堂弟是以担保人的身份在借条中签名,而后也是其堂弟自愿出具借条,将其他人的债务转由他一人承担,在法律上属于债务转移,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冯生堂弟应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