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美景社区法律顾问李守穗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19 11:33:45  浏览次数:-
【字号:

  接到社区居民的电话咨询称,其因为跟朋友合伙做生意,签了一份合同,产生纠纷后被朋友起诉到某法院,现对该法院受理案件有异议,问可以什么时候提出异议?

  律师答复:建议在打算提起管辖权异议的话,最好是能够在规定时间里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