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阁公岭村法律顾问张海龙律师为村委会解答如何出具证明有关事宜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5-17 15: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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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5日,在值班期间,阁公岭村村委会干部向驻村法律顾问张海龙律师咨询该村发生的一宗家庭纠纷有关法律事宜。具体情况如下:有一户人家有五个兄弟和一个妹妹共六人,兄弟姐妹间争祖屋禾坪(想分)。已起诉法院。其中有一方说:法院要求他们要到村委会出证明,证明那禾坪是六兄妹共同财产。有一方认为不合理,他们觉得妹妹不能分,因为妹妹已出嫁几十年了,且户口不在本村。请问张律师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才对,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有效吗?

律师答复:因祖屋没有产权证等权属证明,但如果村委会能确认禾坪的确属于六兄弟姐妹的,则村委会可以出具相关证明。至于证明的效力,则由法院依法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