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在值班期间,白水村村民林女士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陈志华律师咨询关于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林女士父亲已在早年过世,母亲在去年过世。母亲临终前,鉴于小女儿不赡养父母,故立下遗嘱,将店铺一半份额留给林女士,一套房由林女士和妹妹、林女士儿子三人平分。现妹妹要求全部遗产由二姐妹平均分配。
律师答复:父母遗产,子女原则上平均分配,但立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处理。林女士称,遗嘱由林女士的母亲所书写,有村委会干部的见证。陈律师看了遗嘱,形式上符合遗嘱的要件,如确系母亲所亲笔书写,则视为有效遗嘱。店铺的一半由林女士继承,是合法的。但是房屋由三人平分,是无效处分行为。
律师建议:二姐妹协商解决,如无法分割,则可以商定份额。现无法协商,但看以后可否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