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金丰村法律顾问余兆燊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06 1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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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5日,梅江区金山街道金丰村村民向驻村法律顾问余兆燊律师咨询称,其在2005年向该村一村民小组承包了一处山林,同时该村民小组与他人亦签订了一份山林承包合同,从两份合同的内容来看,各自承包的山林并不存在重复的情况,但对方却一直认为其占用了他所承包的山林。问,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在承包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按合同约定的面积、四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