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7日,驻社区法律顾问凌传平律师到所驻榕树塘社区进行日常的坐班服务,并对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有群众咨询婚后买房子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是不是就是仅仅属于登记名字一方的财产?
律师告知:要根据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出资人判断的。例如:1.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的,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来讲也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