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碧桂园社区法律顾问陈垚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06 10:0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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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4日,碧桂园社区居民肖先生向驻社区法律顾问陈垚律师咨询称,半年前,其在市区租了一个商铺,租赁期是5年,前几天听说商铺房子要被某开发商拆迁。问,其是否可以向开发商那里要回有关店铺投资的金额补偿?

    陈律师解答:因为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不是开发商,肖先生称是开发商进行拆迁的话,是应当适用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臵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臵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故,肖先生是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