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美景社区法律顾问陈垚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06 10:25:00 浏览次数:-
2019年6月5日,美景社区居民姚女士向驻社区法律顾问陈垚律师咨询称,一年前,其与丈夫张先生结婚,婚前张先生向其借款2万元,现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问,这2万元在离婚后是否可以向张先生主张要回?
陈律师解答: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所谓财产当然也包括对张先生这2万元的债权,故姚女士和丈夫张先生离婚时没有涉及这笔债务,离婚后是有权向张先生主张要回这笔款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