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在值班期间,赛仁村村民古某辉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黄尚骏律师咨询如下法律问题:
村民古某辉因生意需要向他人借高利贷,当时约定借款本金3万元,利息为月息5分,经多年付息,古某辉已向债权人支付了13万多元的利息,后期无力支付,债权人将古某辉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3万元,并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问,遇到这种情况其应该怎么应对?
律师答复:黄律师建议古某辉,其支付的13万元已经超过了债权本金和利息,其非但不用向债权人返还本金,还可起诉债权人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