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在值班期间,桃坪村村民陈某平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黄尚骏律师咨询如下法律问题:
村民陈某平在外务工多年,因其工作出色,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便决定辞职自己出来开公司。但原公司认为陈某平辞职后开创的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与原公司是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构成竞业限制,于是扣除了陈某平三个月的工资,不予发放。问,遇到这种情况其应该如何应对?
律师答复:律师审查合同后发现陈某平不是公司的高管人员,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扣押陈某平的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黄律师建议陈某平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