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村法律顾问张志群律师到芹洋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5-17 11:5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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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15日,驻村法律顾问张志群律师到芹洋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芹洋村务工的外来工人张先生说:“我在一个单位上班,现在老板无故叫我们结算工资,根据法律规定,老板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张律师现场对张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结算工资不代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先看看老板结算工资然后究竟怎么决定。如果真的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按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给你;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是要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