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7日,虹桥社区居民秦某辉向社区法律顾问肖灵律师咨询称,其和妻子已经结婚3三年了,其妻子一直不想生育,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一个月前其妻子得知自己怀孕后,竟然背着秦先生把孩子打掉了,为此秦先生要起诉离婚,问起诉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就私自把孩子打掉了进行赔偿?
律师解答: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有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法定的四种情况,秦先生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是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