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7 16:30:34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企业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我局依法对本级登记的154户企业公告通知,请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于1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说明该企业是否仍在经营,或已搬迁至其它地址经营,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将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753-2396382 

  附件:154户企业名单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本文附件下载: